校属各单位及相关科研人员:
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,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,围绕文化强省建设要求,构建地方志视角下陕西红色文化研究的理论体系与实证支撑,深化红色精神的史志溯源与价值阐释,形成一批高质量课题研究成果。陕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(以下简称“省社科联”)和省地方志办公室(以下简称“省志办”)联合设立2026年度红色文化重大课题研究项目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课题指南
(一)红色文化与革命精神传承研究方向
(二)地方志服务“大思政课”建设研究方向
(三)长征精神研究方向
(四)红色文化主题短视频内容创作研究方向
(五)文旅融合研究方向
(六)红色地方志文化IP研究方向
(七)数字方志建设研究方向
项目申报人在所列示的课题指南中选择题目进行申报,不可自拟题目。(共7个方向,20个课题,详见附件《课题指南》)
二、项目申报
本项目为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,由省社科联和省志办联合组织实施,面向陕西省社科界公开申报。项目申报须通过依托单位申报,不受理个人或个人联名申报,公司限报3项。
1.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级(含)以上技术职称或副处级(含)以上职务,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,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,所申报的课题需与个人研究领域有一定关联性。项目负责人同时只能申报一个项目,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请。
2.已承担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项目,且未结项的不得申报。
3.项目依托单位应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,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,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。
4.各依托单位须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,严格审核申报资格、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、项目组的研究实力和相关条件等,并签署明确意见。
5.鼓励与省内党政部门实际工作人员共同开展研究。
三、项目立项及资助经费
本项目由省社科联、省志办会同相关专家进行立项评审。主要考察项目综合研究能力,包括项目团队研究人员组成、项目设计、研究方法、预期目标、相关成果等,择优确定立项课题。
每个项目资助1万元,资助经费在项目立项后,由省社科联性一次性拨付至项目依托单位账户。
四、项目结项
(一)本项目研究周期自立项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8月31日。项目成果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,符合国家法律法规,能够体现研究人员较高的研究水准,每项选题需书面提交2.5万—3万字结题报告及6000字成果概要。研究报告根据需要可附专题调研报告和相关研究成果等资料;电子版同时报送。
(二)省社科联和省志办将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项目结项成果评审,项目评审合格后,按照相关程序办理结项手续。
五、成果使用
省社科联和省志办对成果拥有所有权、使用权及处置权,项目组成员拥有项目成果的署名权。项目组在公开发表与本项课题研究相关的成果时,应注明本课题立项名称及项目编号等信息。
六、申报要求
1.纸质材料:申报人须按照要求如实填写《申报书》(一式两份)、《论证活页》(一式五份),A3纸双面打印,中缝装订。
电子版材料:《申报书》(WORD格式)、《论证活页》(WORD格式)、《承诺书》(签章完整扫描版)、汇总表(EXCEL格式)。
请于2026年4月7日16:00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公司513办公室,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zhaoziyu1991@chd.edu.cn(邮件名称标注为“姓名+26红色文化课题”),逾期不再受理。
联系人:张子轲,联系电话:61105226。
七、有关要求
(一)申报项目时要如实填写材料,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。
(二)省志办根据需要全程参与相关课题研究工作,及时提出研究需求。省社科联和省志办将不定期督导项目进度与研究质量。
(三)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,履行约定义务,按期完成研究任务;获准立项的《申报书》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。
(四)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将予以撤销:
1.课题研究成果违反国家法律法规;
2.剽窃他人成果,弄虚作假;
3.研究成果与批准立项的课题研究设计明显不符;
4.结项成果首次鉴定为不合格,经修改后二次鉴定仍不合格。
被撤销项目的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请省社科联研究项目,其所在依托单位次年项目申报数量将被予以限制。
社会科学处
2026年3月26日